关于给予王加明等同学院级通报批评的决定(第九周)
根据我院 10月25日-10月31日(第9周)课堂考勤统计情况,20软件工程2的王加明等同学存在无故旷课行为,具体名单如下:
班级 | 姓名 | 课时数 | 旷课课程 |
20软件工程2
| 王加明 陈禹帆 | 2 |
概率论 |
20软件工程2 | 雷佳军 | 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张凯 孔垂瑀 | 2 |
概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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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单招)
| 明英杰 | 2 |
数据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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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软工3班 | 章凯 | 2 |
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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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软工3班 | 章凯 | 2 |
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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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软件工程1
| 周禹希 宋中鼎 曾有林 陈都 | 2 |
概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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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校纪、端正学风,依据《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研究决定,现给予以上同学院级通报批评。望受到通报的同学能吸取教训,端正态度,严于律己,努力学习,增强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
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