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决定开展2018届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级优秀实习生评选

1、校级优秀毕业实习生比例为本届毕业生的20%,宁缺毋滥。各二级学院要在综合考核实习生各阶段表现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2、基本条件:

1)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实习工作的要求,全程参加毕业实习;

2)按时完成并提交规定的实习相关材料,实习材料撰写认真、材料丰富,实习总结翔实到位;

3)实习阶段的表现得到实习单位认可,原则上被推荐的实习生应获得实习单位给予的“优秀”等第评价;

4)师范类专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开设实习汇报课,或在实习期间指导实习单位学生参加中小学幼儿园系统组织的校内外比赛、活动且获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优先推荐;非师范类实习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在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指导下,协助实习单位参加相关专业、行业领域比赛(活动),且取得奖项(或社会正面影响和积极效益)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优先推荐。

二、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

1、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比例为本学院本届毕业实习工作指导教师总数的20%,宁缺毋滥

2、基本条件:

1)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实习工作的要求,全程指导实习生实习工作,指导记录翔实,得到所指导的实习生的普遍认可;

2)在指导本届实习工作中,教师应定期联系所指导的实习生,对于在南京本地集中实习的实习生,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平均每周一次深入实习单位看望和指导实习生,或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与实习生保持常态化联系与指导;

3)所指导的实习生中得到实习单位“优秀”等第评价的比例应不少于80%,且没有出现所指导的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违反学校实习工作要求和实习单位相关纪律的现象;

4)指导师范类专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开设实习汇报课,或指导师范类实习生协助实习单位参加中小学幼儿园系统组织的校内外比赛、活动且获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优先推荐;对指导非师范类实习生协助实习单位参加相关专业、行业领域比赛(活动),且取得奖项(或社会正面影响和积极效益)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优先推荐。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要在本学院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将纸质材料加盖本学院印章,学院负责人签字,于61日(周五)前报送学校教务处216办公室,电子材料一并提交。联系人:蔡华健,联系电话86178135

  

  

       附件1:南京晓庄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2:南京晓庄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doc

    教 务 处

      201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