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施燕发布时间:2020-05-17浏览次数:138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南晓院委〔20174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管理,完善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组织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为:机关党委委员,也可根据需要安排相关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列席。

二级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为:党总支委员(非党总支委员的学院领导列席),也可根据需要安排相关支部书记、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专职辅导员等列席。

二级党组织书记是二级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任中心组组长,党组织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应当确定专人担任二级中心组学习秘书。

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副组长配合组长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学习秘书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材料,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二、学习内容

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学习内容可以包括教育、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和理论,重视结合高等教育和学校工作实际,注重研究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每个年度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安排。

三、学习安排

1.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3次,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至少1次。

2.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学期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学习专题、阅读书目(含文件、文章、领导讲话等)等作出明确规定。

3.中心组学习要坚持以自学为主,把自学、集中学习及调研考察结合起来。

个人自学要明确学习重点,保证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任务,实现学习目标,要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集中学习可采取通读理论原著、上级文件,听专题报告、观看辅导录像,讨论交流等形式。

中心组学习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每年要围绕学院工作实际进行专题调研。中心组成员每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

四、学习管理

1.严格学习考勤

每次集中学习研讨实行签到制度,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履行请假手续,并主动补课。

2.建立学习档案

学习档案按年度建档。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名单;校党委下达的关于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文件和学习参考文件;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考勤记录等;学习记录,记录要规范、完整、正确,不得事后补记;学习成果包括中心组成员撰写的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报刊上发表的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做法和经验,校党委对中心组的评价、对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情况的检查评定结果,对中心组学习的督查检查和考核情况等。

3.加强督查考核

党委宣传部负责对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宏观指导、协调及考核。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二级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旁听集体学习研讨、了解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等。

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中应有述学和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内容。

4.做好宣传报道

每次中心组学习,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体,报道学习情况,推广学习经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学习。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