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童志文等4位同学院级通报批评的决定
根据我院6月14日-6月18日(第二周)上课考勤统计情况,17网络工程(单招)班童志文同学存在无故旷课行为,具体名单如下:
班级 | 姓名 | 课时数 | 旷课课程 |
17网络工程(单招) | 童志文 | 16 |
路由与交换机综合实训 |
杨政 | 16 | ||
薛中伟 | 16 | ||
姚和讯 | 16 |
为严肃校纪、端正学风,依据《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研究决定,现给予以上同学院级通报批评。望受到通报的同学能吸取教训,端正态度,严于律己,努力学习,增强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
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