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许书涵等同学院级通报批评的决定(第三周)
根据我院 9月13日-9月19日(第3周)课堂考勤统计情况,2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3+4)的许书涵等同学存在无故旷课行为,具体名单如下:
班级 | 姓名 | 课时数 | 旷课课程 |
2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3+4) | 许书涵 | 2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2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3+4) | 许书涵 | 2 |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
2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单招) | 明英杰 | 2 |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
20小学教育(数学)3 | 袁媛、包荟 | 2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20软件工程1 | 陶铧涛、黄乾乾、卢璐 | 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 余清文 | 1 | 计算机导论 |
2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 詹慧君 | 1 | 军事理论 |
21小学教育4 | 潘晨 | 2 | 军事理论 |
21小学教育4 | 张静宜、潘岩 | 2 | 解析几何 |
21软件工程
| 贝先豪 | 1 | 大学英语 |
19软件工程1
| 罗诗怀、毛春宇 | 2 | 操作系统 |
为严肃校纪、端正学风,依据《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研究决定,现给予以上同学院级通报批评。望受到通报的同学能吸取教训,端正态度,严于律己,努力学习,增强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
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