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工院资助政策解读4——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发布者:彭佳姝发布时间:2022-09-12浏览次数:774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2020级专转本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因特殊情况(如休学、支教等)在2018年前入学的四年制(或2020年前入学的专转本)的在籍在校学生请另附文字说明;已经办理延迟毕业的学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各学院在评选奖励对象时要适当向师范专业学生倾斜。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申报和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及入学以来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均需在同学院同年级同专业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学业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下同)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团委、学生工作处等职能部门负责认定。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校长奖学金评选条件

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应当至少有1次获得过南京晓庄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专业学习奖”)一等奖,且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居同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前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