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和培养相关规定

发布者:秦羽发布时间:2019-05-31浏览次数:1789

信息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和培养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保证新党员发展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共南京晓庄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暂行规行》等相关文件,结合信息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的做好党员的培养工作。全面贯彻和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发展标准;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把“入口关”,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大学生党员队伍。

    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条件

    1.思想进步,品德端正,具有共产主义觉悟;

    2.能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贡献突出,能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服务他人意识,群众基础良好;

    4.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以上;

    5.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主动找组织谈话反映自己思想、学习、生活情况,或按时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

    6.在班级内作为共青团员完成了推优程序;

    7.没有旷课、夜不归宿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8.所在宿舍在最近一个学期的学工通报中,不合格次数累计不得达到或超过三次;

    9.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为班级团员总数的10%。(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预备党员学生不计算在内)

    10.毕业班不参加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工作。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流程

    1.教师院团员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培养将分为班级和院学生组织两个层面进行;

    2.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根据院党总支分配的指标,首先在班级进行民主推荐,后院学生组织再进行民主推荐,被推荐人应该得票应该超过班级参与投票人数的2/3;

    3.对于被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广泛征取班级、宿舍同学以及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等的意见和建议;

    4.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将根据调查和测评的结果,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过讨论和表决,确定积极分子名单,并提交党总支,由党总支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5.院党总支将开设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