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8号),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科技人员。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2.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3.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4.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5.优先支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6.项目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6项。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附件1)。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网上提交需于3月20日24时前完成,逾期不能参加评审推荐。
联系人:王寰;电话:86178137;办公室:行政楼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