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秦羽发布时间:2024-05-13浏览次数:10

开课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课务管理工作,确保2024—2025学年第学期教学工作稳定有序,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现对2024—2025学年第学期课务安排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教学计划制定

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须严格执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各开课单位切实加强审核力度。培养方案原则上不得变更,确因客观原因需调整的课程,请于525日前提交教学计划变更表至教务处备案

二、主讲教师安排

严格执行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制度,聘任符合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水平高、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应优先安排主讲。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必须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在开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同时,能结合自身科研工作,为全校开设具有较高水平的、能提高学生科学人文素质的公共选修课。

主讲教师的选聘须严格按照《南京晓庄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要求执行,并提前安排至教务系统。外聘教师、非专任教师兼课须提交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备案。

1.外聘教师填写开课申请表、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纸质版在开课单位备案。开课单位在6月21日前提交下学期的《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1,包括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版。上报的课时数请务必和教务系统的课表保持一致,学期末结算以公示的人员和课时数为依据,不再变动和增减。

2.非专任教师新开课,需要填写《南京晓庄学院非专任教师兼课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开课单位、教务处备案。所有非专任教师开课每学期须填写《南京晓庄学院非专任教师兼课申请表》(附件3,由开课单位备案。开课单位每学期须汇总《南京晓庄学院非专任教师兼课信息汇总表》(附件4。请各开课单位621日前提交下学期的审批表和汇总表,包括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版。

三、课表编制要求

课表的编制要遵循教学规律和课程特点,以学生为中心,兼顾教室和实验室等情况,做到科学合理,准确无误。各开课单位应加强课表的审查,提高课表安排的合理性、准确性,同时课表确定后要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动。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课程安排在第1-16周授课,全校周二下午一律不允许安排课程教学,教学院长周二上午不排课。按照教学班人数的多少,选择所属的相应大小教室,提高智慧教室的使用率

 2.同一门课程在同一教学班一周有2次,则开设时间需至少间隔一天安排。原则上同一天教师授课≤4节。

3.每个班级1、2节课原则上安排必修课程,1、2节尽可能排满,除课程有特殊要求外,禁止三节课连排。学生课表,原则上每天排课≤6节。

4.见习、实习、综合实训等实践类课程要排入课表。有相关情形的班级,统筹安排其他理论课,以防部分周次班级理论课过于集中的现象。

5.第1-16周安排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第17-20安排公共课考试、专业课考试、教师阅卷、成绩录入、试卷归档等工作。

6.选修课的选课人数如不足15人要在系统里设置停开,并及时通知学生。

四、课务工作时间安排

开课单位本学期第17周前完成2024—2025学年第学期课表安排并录入教务系统,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第12周:各开课单位在系统中进行2021-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维护,培养方案均须全部进入系统;

第13周:各开课单位生成开课计划,在系统中落实教学任务;

第14-16周:公共课开课单位在系统中落实公共课课表;

第17周:各开课单位落实各类课程课表;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查询课表,各开课单位进行课表微调;教务处进行数据筛查及选课测试。

、教学任务组织与实施

1.各开课单位需组织教研室针对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开展课程大纲的修订、集体备课等教学研究活动。

2.学期开学前各课程组完成所有开设课程的课程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工作。

、注意事项

教材选用及征订、学生选课安排,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等具体通知另发。请各开课单位提前做好相关排课工作。